达江二建法规精讲视频教程2025全集(适合零基础-完整)
【课程简介】
该视频达江老师主要讲述了解决法律条文冲突的原则和法的效力层级。在解决法律条文冲突时,需要遵循上位法优于下位法、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等原则。在法的效力
层级方面,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规章,但低于法律;地方性法规与行政法规具有同等效力,但在本辖区内的效力高于法律。此外,达江老师还介绍了法的备案制度,以及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发生冲突时的处理方式。
【课程下载】
达江二建法规精讲视频教程2025全集(适合零基础-完整)<<<<<点击文字即可下载
【部分考点展示】
法的效力层级概述
1.法有地位层级,遵循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
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解释:类似于孩子地位的高低,母亲地位高则孩子地位也高。
3.法的效力层级表格展示了不同法律文件的制定单位及其相对地位。
法的冲突解决机制
1.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冲突时,共同上级国务院进行裁决。
2.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冲突时,由国务院进行裁决。
3.新法与旧法冲突时,新法优先。
4.特别法与一般法冲突时,特别法优先。
5.新的一般法与旧的特别法冲突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法的效力层级具体应用
1.行政法规效力高于规章,部门规章具有同等效力。
2.地方性法规与行政法规效力不同等,地方性法规在本辖区效力高于法律。
3.部门规章效率高于地方政府规章,规章之间无法直接比较
4.地方性法规的效力低于地方政府规章的说法错误。
5.国务院有权裁决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的不一致。
6.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出现不一致时,国务院有权裁决,但具体适用需根据情况判断。
法的备案制度
1.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需向上级机关备案。
2.宪法和法律无需备案,因其为最高法律。
3.备案主管部门众多,死记硬背不可取,需理解其意义。
© 版权声明
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THE END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