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法规2025年桂林精讲视频讲义百度网盘(精讲+习题+冲刺)
【课程简介】
该视频桂林老师详细讲解了合同制度的相关知识,包括买卖合同、保证合同和承揽合同等重点内容。买卖合同部分桂林老师阐述了合同的成立、双方义务、标的物交付与风险承担等关键点。保证合同和承揽合同则介绍了合同的基本特征与责任承担。此外,还涉及了借款合同的主体、特征、双方义务以及利息规定等要点。整体上,内容围绕合同制度的理论与实践,重点强调了合同的成立条件、双方义务以及风险承担等核心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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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考点展示】
合同的基本概念与分类
1.合同分为有名合同(典型合同)和无名合同(非典型合同),根据合同双方是否互相负有给付义务分为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根据合同成立是否需要交付标的物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根据合同形式是否有特定要求分为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根据合同是否存在对价关系分为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
2.买卖合同、保证合同、承揽合同是建设工程合同中常见的三种合同类型。
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
1.买卖合同是双方意思一致即可成立的诺成合同,一般采用口头形式,大金额交易可能采用书面形式以避免纠纷。
2.买卖合同的核心特征是转移财产所有权属于双务有偿合同。
3.买受人的主要义务包括支付价款、受领标的物、在约定检验期内检验标的物并通知问题等。
4.出卖人的主要义务包括交付标的物、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交付与标的物相关的单证和资料、确保标的物无权利瑕疵等。
5.在运输在途的标的物发生问题时,由买受人承担责任,除非有特别约定。
买卖合同解除的规则
1.因标的物的主物不符合约定而解除合同时,效力不及于从物;反之,从物有问题而主物无问题,一般只更换从物。
2.数物中的一个不符合约定时,可以仅就该物解除合同,除非该物的去除使标的物价值明显受损。
3.分期付款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时,出卖人有权要求支付全部价款或解除合同。
借款合同的特征与义务
1.借款合同的双方主体是贷款人和借款人,借款标的为货币。
2.借款合同一般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可以另有约定。
3.借款合同多为有偿合同,即商业借贷需支付利息,民间借贷可以是无偿也可以是有偿。
4.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之日起成立。
5.贷款人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借款利,息,应按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并计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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