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二建王竹梅法规视频讲义(精讲班-完整)
【课程简介】
该视频王竹梅老师主要讲述了物权中的三个孩子: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是使用别人的东西并带来收益,但不得毁坏。还介绍了担保物权是对别人的物优先受偿的权利。此外,王竹梅老师还重点讲解了用益物权家的四个孙子:土地承包权、建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居住权,强调了中国土地的特殊性。王竹梅老师还讲述了地役权、担保物权等知识点,这些知识点是考试的重要考点,需要认真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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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考点展示】
物权制度概述
1.物权分为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三类。
2.所有权的核心权能是处分,即对物的自由支配。
3.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物的占有、使用和收益,但不包括处分。
4.担保物权允许债权人优先受偿,保障债务的履行。
用益物权的种类和应用
1.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居住权。
2.土地承包权主要用于农村集体土地的承包,如耕地、草地、林地。
3.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分别针对国家和集体所有的土地,用于非农建设和住宅。
4.居住权是无偿设立的用益物权,主要用于保障弱势群体的居住需求。
地役权的定义和特点
1.地役权是用他人不动产为自己不动产带来效益的权利。
2.地役权的设立需签订书面合同,自合同生效时成立,非登记成立。
3.地役权的变动遵循从权利原则,主权利转移时,从权利一并转移。
4.地役权的设立不需登记,但登记可增强保护性,对抗善意第三人。
担保物权的种类和范围
- 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允许债权人优先受偿。
2.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及实现担保的费用等。
3.担保物权可以是人的担保、物的担保或金钱担保,但目前考点主要关注物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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